阿富汗操作流程货运单据及其流转程序如下:
1.装运单据
发货人填写运单,由于这三张单据的内容大致相同,所以合并成一张单据,一次性打印出来。
托运单:托运单也是订仓的委托书,内容包括发货人、船名、目的港、货物名称、唛头及号码、件数、重量等。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。代理人接受承运后,应在清单上填写承运人名称,保存运单,并将另一份清单退还托运人。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。海关同意放行后,在装货单上加盖放行章,以便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将货物交付港口仓库或直接装运。然后把装卸单发给理货公司。船到达香港后,将被清点并装船。每张票装船后,大副要保管装货清单,并在收货清单上签字。理货公司会把收据退给托运人,托运人会和收货的单向代理人交换提单。发货人会等到银行凭提单办理结汇,把提单发给收货人。
装箱单:承运人处理的装运单据。它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托运人的托运申请后,发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的单据。承运人的代理人根据运单填写配载单和装货清单,并根据装货清单按照承运人的要求编制货物积载图。船舶到港后,送大副审核签字,船方留存一份,提供几份给代理,并转交给承运人卸货港的代理。准备清单;根据装运的实际情况,代理人编制舱单,经大副签字后,代理人向海关办理离港手续;根据舱单填写运费清单,发送给卸货港的承运人代理和船公司。
2.卸货单据
收据:货物装船后,承运船舶大副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,表明货物已经收到并装船。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,应当与承运人的代理人交换提单;代理人签发提单后,应保持正本提单、舱单与提单一致;收货人凭提单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,然后到港口仓库或船边提货;货物清关后,提货单应保存在港口仓库备查;当收货人实际收到的货物少于提单或损坏时,收货人应索取货物溢损清单,并通过代理人向承运人索赔。
运输时效
1、您所委托的货物由我司负责承运,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后我们会安排揽收和派送(如有特殊要求,请提前说明)。货物到达目的地之后,我们将会主动向您确认收到货物。如果您没有要求,我们将会以最快的速度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。
2、物流时效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有不同的时效,如果您委托我司承运货物的话(以伊朗为例),建议您将货物在发货前提交给我司进行清关和验货(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说明)。
3、在正常情况下运输时效一般为4-6天。
4、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者不能及时送达目的地(如海关查验等原因),可能会导致延期。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。